老人还没睡,在书房里写东西。听了事情经过,他放下笔。
“国梁,你记得咱们胡同刚装监控的时候,李婶说什么吗?”
沈国梁记得。当时要在公共区域装摄像头,李婶坚决反对:“整天被机器盯着,还叫过日子吗?”
后来是赵明反复解释:摄像头只在公共区域,不拍住户家里;数据存在本地,不上云;除了安保需要,谁也不许随便调看。
李婶才勉强同意,但加了个条件:“要是让我发现你们乱看,我全给你们砸了。”
“李婶要的,不是法律条款,是‘我信你’。”沈墨说,“现在的问题就是——技术跑得太快,人心没跟上。”
“那怎么办?”
“两条腿走路。”沈墨竖起手指,“一条腿,定规矩,这是冷的;另一条腿,建信任,这是热的。缺一不可。”
第二天,联盟“数据伦理委员会”成立,沈墨担任名誉主任,徐雅君任主任,赵明、小苏、各成员单位代表,甚至请了两位法学教授、一位伦理学家当顾问。
第一次会议就在胡同工坊的体验车间开。长条桌上摆着笔记本电脑、法律条文、还有李婶准备的茶点——她说:“谈这么严肃的事,得吃点甜的,不然心里苦。”
会议第一项:制定《准则》框架。
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徐雅君先抛问题:“数据收集,底线在哪?”
一位法学教授说:“法律底线是‘知情同意’。但同意要做到什么程度?是泛泛的‘我同意’,还是具体的‘我同意收集我的起床时间、做饭频率、卫生间使用时长’?”
小苏苦笑:“如果列这么细,可能没人会同意。”
伦理学家发言:“所以需要分级。基础数据——比如是否在家、是否活动——可以泛同意;敏感数据——比如具体行为轨迹、健康指标——必须具体同意。”
赵明调出胡同的系统:“我们现在就是这样分的。基础监测用红外传感器,只知道‘有人在动’,不知道‘谁在动、怎么动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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