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四合院烟火人间》第187章 胡同宪法 (1/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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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同宪法
八月十五,中秋。
也是《社区治理实践笔记》正式出版的日子。出版社很用心,选了这天开新书发布会,地点就在胡同工坊的体验车间。
书不厚,二百来页,但装帧精致。封面是王奶奶剪的“老槐树图”,书名烫金,下面是沈墨的签名。
发布会来了不少人:出版社编辑、媒体记者、高校学者、社区工作者,还有闻讯赶来的读者。
沈墨作为作者,坐在主位,但话不多。倒是沈国梁、徐雅君、陈默他们,成了主角——书里的案例,都是他们亲身经历的。
主持人问沈墨:“沈老,您写这本书的初衷是什么?”
老人想了想:“就是记录。记录一群普通人,怎么在时代变迁中,守住自己的日子,守住社区的根。”
“那您觉得,这本书最大的价值在哪?”
“在真实。”沈墨说,“没有高深理论,就是一个个真实的故事——怎么跟资本斗,怎么传承手艺,怎么让老人安心养老。这些故事,可能比理论更有用。”
提问环节,一个社会学教授站起来:“沈老,您书中提到的‘社区主体性’概念,我认为是全书的核心。但在现实中,如何保证社区不被资本、权力侵蚀?”
问题很尖锐。
沈墨没直接回答,而是看向徐雅君:“雅君,你来说说。”
徐雅君接过话筒:“教授问得好。我们在实践中总结了几条原则,后来写进了公司章程,现在沈老的书里也有。我概括一下——”
她翻开书,念道:“第一,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。胡同公司51%的控股权永远属于居民集体,这是硬杠杆。第二,利润反哺制度。
年利润的30%必须用于社区养老、教育、文化,这是软约束。第三,重大决策居民征询制。任何涉及社区根本利益的决策,必须征询居民意见,通过率不足60%的不能执行。”
教授追问:“如果资本要求更高的回报率,施压改变这些《四合院烟火人间》本章阅读完毕,可继续阅读下一章,或返回章节目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