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e-takken文学社>灵异>出逃玫瑰 > 路边乐队
    那大概是个自组乐队,三四个男生,俩个抱着吉他,两个轮流主唱,前面搁了个吉他包,供看客丢点零花。

    林瑾欢记得,她当时问:一个乐队应该得有多少人?

    吉他,贝斯,主唱,键盘手,鼓手……

    那时少年弓着背坐在沙发上,抱着他的贝斯在换琴弦。闻言,思考了两秒,“唔”了一声道:“没谁硬性要求的。七八个人可以成一个乐队,一个人也能是一个乐队。”

    “组乐队,最重要的是开心啦。”

    张谷鲈在擦他的吊镲,笑着补充。

    他们以目前网络上最热门之一的情歌开唱,带着少年的意气风发,同伴之间相互抛着眼神。

    身边一个女孩子低声地跟着哼唱,边低头在包里翻找,找到一张零钱,往前走了几步放进吉他包里。主唱的男孩子很开心,在间奏中对着这个女孩子笑,并指在太阳穴的地方向上扬了扬。

    这歌,林瑾欢的宿友挺喜欢听,连带着她也听得熟悉,垂在身侧的手指动了动,默默在心里打节拍。

    深冬的夜也是温柔的。没有撩拨肌肤的寒风,没有侵入骨头的湿气,严严实实的衣服将肌肤与外界隔离开,给予了自身深深的安全感。

    现代社会驱赶了人们的害怕,深夜不再是浑浊的污墨,而是张灯结彩的绚丽世界,是小吃摊贩,学生朋友,匆忙路过的人混杂在一起热热闹闹的音轨,是周边漂浮着的无形的,各式各样的快乐。

    林瑾欢觉得自己深在其中。

    林可叁本是站在她身边一起听着的,突然侧过脸,双眸中有细碎的星光,他微弯着嘴角,似乎想到了什么高兴的事情:“诶。”

    林瑾欢察觉到了,下意识往他身边凑近,想要听清楚他说的话。

    “记不记得,我们第一次见面也是这样。”

    林瑾欢眨眼,点点头。

    她记得。

    那也是在学校附近的公园里,只有林可叁跟张谷鲈两个人的乐队。

    有个大叔在他们面前停下,点了一首Beyond的歌,只是听了一小段便匆匆提着包走了。

    正好是饭点,路过的人都匆匆,公园里嬉戏的孩童都被家长带回家“长身体”,只有一个林瑾欢一路晃悠着,坐在他们旁边的椅子上。

    不知道是在发呆还是怎样,小姑娘还穿着B中的校服,看着还挺瘦,露出的手腕小小的,披肩的长发乌黑柔顺,一条腿翘着,搭在另一条的膝盖上,单手托着下巴看向他们这个方向,总之看着还挺认真在听的。

    有听众便是最好的鼓励。林可叁跟张谷鲈对视了一眼,态度端正了许多。

    不多时,林瑾欢起身离开,又抱着两瓶矿泉水回来,轻手轻脚放在他们面前的吉他盒旁。